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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3 17:34:41 股吧网页版
亚士创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士创能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A09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352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本所”或“我”)作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创能”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监管工作函中要求年审会计师说明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回复如下:

本回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问题一、关于收入情况

公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97 亿元,较 2024 年前三
季度大幅下降 76.97%。公司称受房地产和建筑行业持续疲软和订单大幅下滑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降。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全年各季度收入金额、毛利率变动情况,并说明相关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公司 2025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收入金额、期末应收账款情况,以及是否为新
增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往来等;(3)请公司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无关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逐条
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是
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

答复: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全年各季度收入金额、毛利率变动情况,并说明相关变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

1、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 47,675.7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6.77%。其中各

季度同比降幅均在 60%-80%左右。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及建筑行业深度调整,
公司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二是公司赊销政策收紧;三是到期票据兑付、个别金融
机构贷款余额压降较大等原因,导致公司流动性困难。

2、公司 2025 年各季度毛利率情况如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10,376.20 29,486.41 16,540.82 74,780.59 12,796.95 68,180.16 7,961.81 32,800.94
(万元)

毛利率 -5.84% 19.80% 5.96% 24.43% -2.73% 23.20% 26.95% -1.39%

前三季度毛利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同
比增加 26%,但前三季度营收同比下降 77%。第四季度毛利率增加至 26.95%,
系受四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以乳液为例,第四季度单体价格相较第三
季度下降 20%;产品结构优化,功能型建筑涂料等高毛利产品收入占比提升等因
素影响。

综上,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化,主要受内外部多方面因素影
响,其中毛利率变动的最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大幅下滑。上述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公司 2025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

产品类型、销售收入金额、期末应收账款情况,以及是否为新增客户、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及其他往来等

2025 年前十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往来。具体合作情况如

下:

序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占 主要产品 应收余额 是否新 是否关
号 (万元) 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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