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张旭光作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旭光,男,1957 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创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卡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总会数字资产及交易委员会执行主席兼专家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兼任教授、浙江大学智能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浙江省人大财经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杭州市杭商研究会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张旭光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3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 3 次
均为通讯方式),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行使特别职权。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事
项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
(三)沟通与现场工作
本人通过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内控状况,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交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良好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内部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披露 2024 年年报、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本人认真审
阅并确认相关报告内容。
对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承诺变更、收购事项、会计政策变更、财务负责人更换、董事高管变动、股权激励等情形。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与行业水平。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2026 年,因本人与公司开展商业合作,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产生冲突,本人已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张旭光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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