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2,574,844.4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实施了 2025 年度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0 元(含税),已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195,353,291.8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加上已经实施的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927,928,136.24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5.02%。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美股份 603379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宇超 曹川
联系地址 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电话 0579-87649856 0579-87649856
传真 0579-87649536 0579-87649536
电子信箱 zq@sanmeichem.com zq@sanmeichem.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氟制冷剂、氟发泡剂、氟化氢,行业情况具体如下:
HFCs 制冷剂为目前我国正在发展的第三代主流制冷剂,主要用于空调、冰箱、汽车等设备制
冷系统。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我国 HFCs 生产量和消费量已于 2024 年以 2020-
2022 年平均值为基础进行冻结,并于 2024 年对 HFCs 的生产和消费实行配额管理,将自 2029 年
开始削减。根据生态环境部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发布的《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
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 年)》,2029 年 1 月 1 日前,HFCs 受控用途使用量至少削减
基线值的 10%,将优先在汽车、家电、工商制冷空调等重点行业开展削减活动。汽车行业自 2029
年 7 月 1 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 M1 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 GWP 值大于 150 的制冷剂;鼓励在
电动汽车热系统领域开展自然工质制冷剂替代技术研发和应用。家电行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禁止生产以 HFCs 为制冷剂的电冰箱和冰柜产品;自 2029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