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锂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92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止,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3%),借款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如有调整的,从次月开始执行调整后 LPR。盛美锂电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淇翔任盛美锂电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盛美锂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盛美锂电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盛美锂电,主要用于满足其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情形。盛美锂电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借款,风险总体可控,但仍可能存在到期无法偿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盛美锂电 49%的股权,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持有盛美锂电 51%的股权。为保障参股公司盛美锂电的生产运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盛美锂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920.00 万元的借款,借
款期限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止,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3%),借款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如有调整的,从次月开始执行调整后 LPR。华盛锂电亦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本次借款无担保措施。
被资助对象名称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
资助金额 3,920.00 万元
资助期限 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止
□无息
?有息,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资助利息 LPR(3%),借款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
期 LPR 如有调整的,从次月开始执行调整后
LPR。
担保措施 ?无
□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盛美锂电的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已完成技改,拟进入试生产运营阶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保障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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