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及岗位权责体系,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津贴。
3、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另行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职工岗位及劳动合同约定。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其他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结合公司产业规模和岗位职责,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每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阶段性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行确定。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津贴、员工福利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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