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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3:48:48 股吧网页版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股票简称:易德龙 证券代码:60338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零二六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 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德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2、 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3、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17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441,200 股的 1.06%。其中,首次授予 146.47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0,441,200 股的 0.9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6.16%;预留23.53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441,200 股的 0.1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3.84%。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拆股、缩股或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份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5 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 27.96 元/份。激
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期内以行
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7、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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