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603381)
二〇二六年六月
目 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5
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6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会议秘书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东会相关资料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大会现场仅提供会议议程及公共借阅的会议资料。
(四)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即席发言。有多名股东或代理人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大会秘书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应与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2026年5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八)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5 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献利先生
(三)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14:00
(四)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签到、就座,律师核查参会股东资格。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一名)。
(三)审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审议。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并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作现场见证。
(六)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八)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