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永臻股份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 号)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314,100 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3.35 元/股,并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37,256,326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常州市金坛区
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核投资”、“本企业”)、常州
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才投资”、“本企业”)
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
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
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8712 号),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19,520.09 万元,较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
润 36,795.93 万元下降 153.05%,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
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
自动延长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 原股份锁 延长股份
名称 与公司关系 方式 数量 (股) 数量 定到期日 锁定到期
(股) (股) 日
直接 通过臻核投资间接
汪献 控股股东及实 持股 持股 1,000 股;通 2028 年 12 2029 年 12
利 际控制人、董 加间 88,118,640 过臻才投资间接持 88,120,640 月 26 日 月 26 日
事长、总经理 接持 股 1,000 股
股
邵东 控股股东及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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