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6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4,704,276股。
除首发股份外,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票(限售期为 12 月)
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31,2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9,235,5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6 月 1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35 号)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312,900 股,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81,251,36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730,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520,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79,235,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3.72%,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4,531,290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
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74,704,276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86 名。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
届满,将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相关股东对其股份锁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有限”)、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申集团”)、福建赢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石投资”)、福建中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深”)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
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时任监事王苏凤、孔令根、李筛华、刘荣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赣州诚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诚友”)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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