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汪晓东,作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阳科技”)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独立、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晓东,男,1967 年 8 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工学博士,北京化工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背景方面,1990 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1994 年获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工学硕士学位,1996 年获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工作经历方面,1990 年至 1992 年任职于北京化工七厂任助理工程师,1996 年至 1998年在韩国 DOOSAN电子集团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
年至 2000 年任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2001 年在韩国 KOLON 工业集团任高级研究员,
2010 年至 2011 年在法国巴黎第六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02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化工
大学教授、研究室主任。本人主要专长为高分子材料领域,系材料科学领域行业专家。
本人目前兼任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3 月至今),
海阳科技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曾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江苏万纳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2025 年 3 月离任),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25 年 3 月离
任),本人还担任山东瑞丰玥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弈峋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山东玥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相关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及公司实控人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确认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10 10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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