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
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等方面进行预审检查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探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及 2025 年度公司内控和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关键点,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审阅,同意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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