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河北·唐山
二零二六年四月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履行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发生第八条所列事项时,应及时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公司发生第八条所列事项时,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编写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再将有关文件收集后提交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二)如有必要时,公司可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委员会还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建议或提议,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由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四)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委员会决议存在异议的,应及时向战略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由战略委员会修改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所需材料应随会议通知提前 3 日(特殊
情况除外)送交各委员。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传递可以书面方式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传递。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非现场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出席会议人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署意见。会议决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五条 会议召开如有必要,召集人可安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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