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通过协议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川诊断”)56.9766%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后续因股份收购事项分歧,各方就相关协议履行问题发生系列争议,并引发诉讼及司法程序(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主要诉讼均已审结,且案件结果有利于公司。公司
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中,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公司的主要诉讼请求。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中,同业竞争纠纷案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景川诊断股东会决议撤销纠纷诉讼案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0 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一审按 15 倍市盈率确定转让对价,驳回本诉原告(对方)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公司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向法院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 77,830,409.78 元,因对方未配合办理领款手续,截
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该款项仍存于法院账户,该情形系对方原因所致,不构成
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争议各方签署《和解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
实现了事项的实质性、终局性化解。相关整改措施详见“三、董事会就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证天业依据相关规定,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三、董事会就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并积极
采取措施消除其不利影响。2026 年 4 月 22 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院及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的主持与调解下,公司与景川诊断等相关方就前期诉讼与争议达成全面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随着相关协议的全部履行及诉讼与执行程序的终止,各方之间所有争议将彻底解决,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亦随之实现实质性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基蛋生物: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夯实全面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说明。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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