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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9 19:40:43 股吧网页版
*ST亚振: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中审亚太审字(2026)010006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30


关于对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6)01000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 年 5 月 22 日,贵部出具了《关于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0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家居”或“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年报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公告显示,公司对 2024 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涉及板式家具加工业务、跨期诉讼案件、对联营企业投资等事项,影响多项报表科目。

请公司:(1)逐项说明前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交易背景和更正依据,列明前后会计处理差异及具体影响,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在 2025 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及会计处理方式,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及时披露更正后的本年度受到更正事项影响的中期财务报表;(2)结合发生前述会计差错的原因,自查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请年审机构结合前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说明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对板式家具加工业务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等规定,说明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及其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逐项说明前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交易背景和更正依据,列明前后会计处理差异及具体影响,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在 2025 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及会计处理方式,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及时披露更正后的本年度受到更正事项影响的中期财务
报表

(一)逐项说明前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交易背景和更正依据、前后会计处理差异及具体影响、相关事项在 2025 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及会计处理方式

1、仲裁款项跨期事项

公司与相关自然人因某地区经营权转让款纠纷发生仲裁,于 2024 年收到南通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裁决公司应支付转让款及逾期利息,但当时判断可通过申请撤销裁决或提起诉讼等方式避免该项支出,故未将该笔仲裁涉及款项计入 2024 年损益。起诉立案后,经过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审理,最终于 2026年 2 月,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及负债确认的条件,公司应于收到仲裁裁决书时确认该项损益,故进行追溯调
整,将 2025 年支付时入账的营业外支出 169.23 万元调整计入 2024 年度并计提
其他应付款。

2025 年 4 月,公司以货币资金清偿了上述其他应付款 169.23 万元,该仲裁
事项履行完毕。

2、联营公司投资收益确认事项

江苏亚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发展”)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2024 年年报对该项投资以江苏发展经签字盖章、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账面价值。

为进一步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在编制 2025 年年报时,公司聘请有证券资质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苏发展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初期末、本期及上期数据为基础确认该项投资 2025 年度投资收益-629.35 万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629.35 万元,同时追溯调整2024 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确认金额-59.17 万元。

3、额外购买选择权事项

在销售合同中享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公司某经销商于 2024 年 8 月达到合同
约定的业绩标准、行使该项购买选择权,且已取得商品控制权,但公司未及时、恰当地在 2024 年度对该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规定,经评估,该特定经销商的该项购买选择权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其行使选择权、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公司将该项购买选择权所对应的发出商品及税金 118.28 万元追溯调整计入 2024 年主营业务成本、调减存货,冲减原
计入 2025 年度销售费用。至 2025 年 5 月,该销售合同到期且履行完毕。

4、其他跨期费用事项

公司对租赁合约、水电、保洁费及人员离职补偿金等零星跨期成本、费用进行了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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