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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3:22:35 股吧网页版
*ST亚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兴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兴盛)

本人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的三分之一,本人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本人基本情况

谢兴盛,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江西省乐安县鹏洲乡人民政府科员、南益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泉州分所高级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总监、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总会计师等,现任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财经政法学院专任教师、上海禹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公司 2025 年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在任期内出席董事
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谢兴盛 13 13 0 0

本人就以上 13 次董事会的所有审议议题均事先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报告,充分运用自身财务类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上会议各议题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题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会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 5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谢兴盛 3 3 2

本人因行程冲突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出席了所有任期内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 2025年定期报告、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无异议地投了赞成票,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借助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契机,现场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媒体及网络平台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资本市场舆情及行业动态,主动跟踪外部信息,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与支持,在股东会、董事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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