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承东)
本人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的三分之一,本人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本人基本情况
孙承东,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职律师。历任山东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山东天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现任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2025 年 8月 29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公司 2025 年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董
事会 8 次,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孙承东 8 8 0 0
本人就以上 8 次董事会的所有审议议题均事先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报告,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上会议各议题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题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会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 3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孙承东 3 3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出席了所有任期内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审计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无异议地投了赞成票,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通过董事会及各项专项会议,实地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
沟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媒体及网络平台涉及公司的相关报道与信息,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与支持,在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均及时向本人报送完整会议资料以供审议。公司管理层积极与本人保持沟通,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报告期内,未出现影响独立董事依法依规履职的相关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重点对以下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下列事项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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