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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9:40:23 股吧网页版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由闫亚君先生、郭向东先生、劳中建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闫亚君先生、郭向东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半数以上;会计专业人士闫亚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职务。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了公司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的职权。

二、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其中 2 次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会议,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共同听取注册会计师关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策略与计划、审计工作主要进展、未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事项说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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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计工作结果等事项,具体了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履行审计监督、协调公司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职责。

三、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执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能够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事务。

根据天健执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结合天健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记录等文件,对天健及其审计会计师独立性、专业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天健及其会计师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应有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讨论后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审核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并对内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财务报表全面、真实,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公司提供的审计材料,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除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调整会计政策之外的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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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就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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