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10 月 28 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制度修订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增加董事会人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保持不变,非独立
董事由 4 人调整为 6 人。新增的 2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
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均保持不变。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适应上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其他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3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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