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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9 17:07:32 股吧网页版
力聚热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奎

作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会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赵奎,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担任浙江省建工集团项目财务总
监;1999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浙江省耀江集团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1月至 2015年 12月,担任卧龙地产集团(上市代码 600173)武汉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浙江优穗律师事务所合作伙伴兼主任助理;2020 年 1 月
至 2024 年 3 月,担任杭州华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
任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至今,担任杭州天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亲自出席董事会,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优势,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或讨论。在会前,本人认真预审各项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发表意见和参与讨论,确保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做出准确判断,并在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内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2025 年度,本人未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事项,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予以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具体如下表:

参加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出席股东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赵奎 2 6 6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各项职能,为董事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
主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增选董事、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同时,本人积极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中、后期分别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报告结果进行专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董事会增选董事事项

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所增选的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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