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0 18:20:20 股吧网页版
红四方:红四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3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名和非独立董事 5 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提前 5 日通知时限,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许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经全体董事推举,现场会议由董事陈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第四届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如下: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为:陈勇、罗斌、马友华,陈勇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魏朱宝、许是、夏旭东,魏朱宝为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马友华、陈勇、夏旭东,马友华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夏旭东、王吉锁、魏朱宝,夏旭东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陈国庆先生为公司经理,聘任邹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邹斌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2.根据经理提名,同意聘任丁茂先生、王成云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董志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刘洪滨先生、李高先生为公司经理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其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审查董志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财务负责人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 聘任董志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同意聘任黄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