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租赁合同诉讼: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
来源:财中社
7月17日,金辰股份(603396)发布公告,涉及诉讼进展情况。公司与苏州易事达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因易事达未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权利凭证,导致合同目的未实现,公司因此提起诉讼。根据公告,案件所涉金额为654万元及1233万元。公司已在2024年度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相关损益,本次裁定结果对公司损益无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两份《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审查认为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因此决定不支持公司的监督申请。公告中还提到,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5年一季度,金辰股份实现收入6.87亿元,归母净利润2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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