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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7 18:22:42 股吧网页版
*ST沐邦: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6-059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预重整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公司存在 2024 年度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
见且 2025 年度内控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相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以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事项,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三)、(六)、(七)项的规定,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结合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消除进展,公司认为符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于同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公司正在补充相关申请材料。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申请能否获得上交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南昌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5 月 6 日、5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预重整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结合 2025 年年度报告
相关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消除进展,公司认为符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于同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
示,目前公司正在补充相关申请材料。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申请能否获得上交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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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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