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007,017股,每股发行价1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889,324.86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138,375.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750,948.91元。
2024年2月6日,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2,587,843.96元后的募集资金余款人民币1,405,301,480.90元已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007,01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1号)。2024年2月27日,沐邦高科本次发行新增的91,007,017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度,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请见本报告之“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三)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包括赣州银行南昌分行新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等6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共同监督募集资金使用。
前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初始存放 专户余额
金额
赣州银行股份 收购豪安能源
有限公司新建 2805****3408 46,500.00 8.02
支行 100%股权项目 (注1)
中国农业银行 10,000吨/年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 1401****2730 化硅提纯循环利 57,288.93 14,928.26
江西沐邦 南昌红谷滩支 用项目 (注2、注3)
高科股份 行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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