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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19:43:00 股吧网页版
*ST沐邦: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07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会同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核查,现对《问询函》所涉部分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

问题一、关于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关联方期间占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中 2024年度公司将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的形式付款后,再通过关联企业借款的形式回流到上市公司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和供应商欠款,导致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涉及金额 21,920.00 万元。而公司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其列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涉及金额 28,858.00 万元并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有效。持续督导报告书显示,2024 年度相关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涉及金额22,967.63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报告期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控股)、全资子公司豪安能源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豪安)分别对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间发生额 2,454.79 万元、7,957.72 万元形成原因为使用募集资金对供应商付款后,供应商将募集资金转入外部关联方,未能及时回流至上市公司。但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 4,501.31 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显示,募投项目“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3.24 亿元,会计师鉴证报告和保荐机构核查报告中该金额为 1.05亿元,但年报在建工程项目附注显示,该项目期末余额仅 3,078.65 万元。临时
公告显示,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在多次被冻结、被司法划扣的情形。前期公司经
审议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即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到期。

请公司:

一、全面核查并补充列示自 2024 年 2 月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违规事实、发生时间、涉及供应商名称及业务内容、违规金额、资金是否已全部回流至上市公司、资金回流后实际用途等,说明相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违规事项的责任人。综合前述内容,审慎核实前期各份公司公告及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中关于募集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缺陷及披露数据等存在多处不一致的原因,并进行修订。

二、以表格形式分项列示截至目前各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流情况,包括分别用于原募投项目用途、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被挪用于其他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去向,累计发生的各次冻结、司法划扣事项及后续解冻情况,账户当前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等,并全面自查公司所有资金账户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使用受限情形,是否存在公司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或被利益相关方期间/期末占用、挪用的情形,临时补流资金能否按期归还,如否,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列示本期募投项目前十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合同签署时间、采购类型及金额、定价及支付结算方式、资产入库时间、期末履约进度、是否存在付款退回或流向其他关联方情形,说明采购内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和所属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产能等的匹配性,相关采购相应资金是否存在通过募投项目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四、结合前问补充披露“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形成在建工程金额差异较大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相关募投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构募投项目支出以套取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结合前述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及冻结情况、当前公司账面资金及主要资产情况等,说明公司针对募集资金违规相关事项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是否恰当、审慎。

请会计师和保荐机构逐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本问题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沟通落实、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另行对本问题进行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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