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43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
额 4,605.63 万元,其他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526.25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资金占用余额为 0;其他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 0。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资金占用的清偿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
华核字[2025]0011008835 号),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我们不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
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以外的其他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股票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2025 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均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2025 年 7 月 25 日,因
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公司被立案调查。2025 年 9月 29 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被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
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披露
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 号)(详见公告:2025-081),公司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其中:
(1)2024 年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16,764.52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10,719.32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 4,605.63 万元;
(2)2024 年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 26,065.81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4,845.59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526.25 万元。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清偿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完成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和利息的清偿,其他关联方已完成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和利息的清偿:其中,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偿还非经营性占用本金 4,605.63 万元、利息 438.78 万元,合计5,044.40 万元;其他关联方已向公司偿还非经营性占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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