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883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截止 2025 年 11 月 4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1-3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
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1
况汇总表
三、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 1
偿情况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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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沐 邦 高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及 清 偿 情 况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8835 号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沐邦高科管理层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以及沐邦高科针对 2025 年 7 月
26 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沐邦高科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情
大华核字[2025]0011008835 号专项审核报告
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沐邦高科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沐邦高科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如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沐邦高科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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