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6-024
江 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问询函》中“关于业务收入真实性”、“关于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关于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等问题,公司年审会计师正在执行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相关核查程序尚未完成,暂无法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如经审计后,公司 2025 年度扣除后的营收不足 3 亿且净利润为负,或者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募集资金违规使用余额为 64,566.73万元;公司募投
项目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目前相关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尚未完成,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进而导致公司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披露日,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发表意见。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是基于公司财务、法务等部门的自查和对当前情况的初步分析。回复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结论等均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问询函》所涉各项事宜的最终结论、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均以经审计后的年报披露数据为准。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邦高科”)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收到贵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所涉事项,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
查与分析。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营业收入真实性。
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5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6 亿元至 4.3亿元,同比增长
29.96%至 55.23%,涨幅较大;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3.2 亿元至 3.8 亿元。
请公司:(1)区分业务类型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合作历史、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毛利率及同比变动、关联关系、是否为生产型企业、是否为最终客户、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2)区分业务类型补充披露前十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经营状态、注册资本、合作历史、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同比变动、预付比例、往来款余额、期后交付情况,与公司或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采购金额大于供应商规模、成立时间短但采购金额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情形;(3)自查 2025年度是否存在主要客户同时为供应商的情况,如是,请结合合同关键条款,补充披露具体业务模式、交易内容、定价依据及交易规模,以及相关货物、仓储、票据、资金流转情况,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收入确认是否审慎、合理;(4)自查 2025年度的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经营往来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或其他利益安排,并结合自查情况说明公司与相关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5)说明 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况,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业务类型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合作历史、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毛利率及同比变动、关联关系、是否为生产型企业、是否为最终客户、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公司按业务类型补充前十大客户主要情况,如下:
1、光伏业务——主营业务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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