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元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围绕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谨慎、勤勉、尽责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曹元坤: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获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2002 年被江西财经大学评聘为企业管理专业的教授。
2022 年 4 月至今任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华农恒
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经对经营情况和会议资料
的详细、审慎了解,结合调研情况,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决策,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曹元坤 7 7 4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共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 1次,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续聘审计机构等财务信息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了提名。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在内部审计方面,尽职尽责,持续推动公司提高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公司及子公司在
光伏行业内卷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中肯的理论指导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时常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能较好地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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