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已向上交所提交了相关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上述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 2025 年年报扣非净利润为负,致使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连续三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相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3、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收到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6〕1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3 月 2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4、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清偿事项,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金占用已
清偿完毕,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6]0011002895 号《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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