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6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裁定进行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杉锂业”)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 67,850,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24%。本次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的是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4,686,054 股,占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5.86%,占公司总股本的 8.72%,目前上述股份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
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宁波炬泰持有公司 23,164,06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2%,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680,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1%。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炬泰发来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简称“宁波中院”)(2025)浙 02 执 88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获悉因合同纠纷,宁波炬泰持有的 44,686,054 股公司股票将被宁波中院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 44,686,054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5.86%,占公司总股本的 8.72%,该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
2、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3、原因:合同纠纷。
4、上述股份拍卖的方式、价格、时间、地点或平台可持续关注宁波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公示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宁波炬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后续还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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