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江苏 苏州
目 录
会议须知......1
会议议程......3
会议议案......5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
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
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6
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7
议案 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78
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9
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80
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81
议案 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82
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83
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84
议案 12: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85
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6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简称“股东”)应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宣布会议开始,在此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得通过现场方式表决。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三、与会者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将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股东要求发言的,可事先向公司证券部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的议题,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内幕信息、商业秘密等方面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每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打“√”,不选、多选或涂改均视为放弃表决。请股东务必在表决票上如实填写“股东名称”、“证件号码”、“证券账号”、“持股数量”并在“股东/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否则将视为放弃表决,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七、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八、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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