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王平)
本人马王平,作为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关注公司发展,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王平,男,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长安大学教师。曾任陕西大美术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工作秘书,海南赢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西安中新至美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延安学而时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2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如下情况: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和 7 次股东(大)会。
本人 2025 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7 次,亲自出席 7 次,无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各项议案,未有弃权或反对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应出席股东会 1 次,亲自出席 1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马王平 7 7 0 0 0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提名委员会 1 次,亲自出席 1 次;应出席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亲自出席 1 次;应出席战略委员会 1 次,亲自出席 1 次。
本人对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未对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间隙,与公司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上市进展情况等进行交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本人任职期内现场履职天数 8 天。
三、发表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