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3406 证券简称:天富龙 公告编号:2026-010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扬
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28,065,719.70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76,359,089.97 元。为更好
地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公司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100,002,5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 300,007,5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7.8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
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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