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切实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完成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前述事项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开展全流程、多维度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核心议案进行审慎审核,经全面核查与专业研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 2025 年度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具备合法、合规的审计从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该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及独立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深入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审计程序执行规范、审计证据获取充分。同时针对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客观中肯的专业意见,勤勉尽责、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助力公司强化风险防范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审查与监督制衡作用,事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为公司选聘审计机构把
好专业关;在年报审计全流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深层次的沟通与讨论,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公司审计工作开展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全面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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