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1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
……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可设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
《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部分治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
本次制定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审议层级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股东会
2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制定 股东会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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