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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21:18:41 股吧网页版
信捷电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捷电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3月27日对公司开展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人于2026年3月27日对信捷电气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检查人员为范文伟(保荐代表人)、刘昭临。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人结合信捷电气的实际情况,通过访谈、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2025年8月取消)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25年8月取消)及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了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查阅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2025年8月取消)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人查阅并复核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支持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及格式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查阅了相关科目明细账;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会计凭证;实地查看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相关制度、涉及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获取了股份公司征信报告;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相关行业公开信息、公司财务报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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