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张佼)
本人作为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独立公正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佼,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96
年 8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河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材料成型系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材
料学院讲师、副教授、英国牛津大学材料系高级访问学者。2015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凝固科学与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和教工支部党支部书记;2017 年 8 月至今任上交赛孚尔(包头)新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7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市铝业协会副会长;2019 年 3 月至今任奇铝
(上海)新材料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4 月至今任昆山晶微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广西百色市铝业协
会副会长;2019 年 6 月至今任昆山祁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 月
至今任上海佼会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6 6 0 2 2
2. 表决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积极发表意见。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不定期的现场工作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运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事项的执行或者进展情况,为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相关情况,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关注投资者交流平台、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汇报工作等方式,关注投资者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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