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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鼎信通讯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公司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的行为,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计算,连聘可以连
任。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或被董事会解聘的,继任总经理的任期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前任总经理任期届满时止。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七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

第八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均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授权下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或解聘。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数的 1/2。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并拟定上述人员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具体情况提请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照公司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四条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工作业绩。

第十五条 总经理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附有相应的说明文件、数据和/或其他参考资料。

第十六条 除本工作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外,总经理有权批准以下事项:

(一)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累计计算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内,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 10%;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10%;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10%;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 10%;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七)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内,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八)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或其他融资事项时,所涉及的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累计计算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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