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19:32:41 股吧网页版
*ST集友: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4 月·合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0 日 13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 6888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

序号 内 容

1 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2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审议议案:

1、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3、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9、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股东发言
5 主持人进行总结
6 投票表决
7 宣布表决结果
8 形成会议决议
9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10 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经编制完成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且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开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0 日

议案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督促公司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印刷品、电化铝及复合纸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开拓不及预期;以及上年度公司将部分印刷业务相关的子公司与闲置设备等资产进行处置,虽然已处置的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报告期内向公司采购了部分电化铝等产品,但由于业务下降及并表范围减少等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71,118,461.49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2.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4,781.9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602,663.2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364,683,613.77 元。

公司根据储能等能源材料产品的工业化项目落地的进度,与潜在客户进行技术对接、商务洽谈,着手建设集新能源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研发中试基地,保障能源材料产品工业化项目落地的顺利实施。

二、董事会基本情况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