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5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谷吉杨先生、王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未能达到该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由公司对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32,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872,000 872,000 2025 年 10 月 28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中已获授但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2,000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3.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0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4.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026、2025-044)。在上述公告披露后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谷吉杨先生、王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14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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