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
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相关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
1 审计委员会第 2025/3/20 的创业投资基金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
六次会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计委员会第 2025/4/10
七次会议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修订<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拟与广东药科大学签署技术转让合同及技术
3 审计委员会第 2025/6/3 开发(合作)合同的议案》
八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4 审计委员会第 2025/8/20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九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5 审计委员会第 2025/10/17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 审计委员会第 2025/11/20
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7 审计委员会第 2025/11/25 《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企业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于 2025 年 0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继续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负责。报告期内,北京德皓国际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地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北京德皓国际及其审计组成员与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北京德皓国际事务所审计服务费总计 55 万元(含税),本次收费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计划等事项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召开年度审计计划沟
通会,围绕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商誉减值等关键审计事项开展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北京德皓国际的年度审计计划汇报,详细了解审计人员独立性、商誉减值相关工作及利用专家工作的具体细节,就审计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的时间安排,双方经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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