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8 - 2025/6/19 2025/6/19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
以截止 2025 年 4 月 10 日总股本 895,235,828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9,368,500 股,即以
885,867,3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65,760,198.40 元。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265,760,198.40 元;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99,893,380.1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65,653,578.5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33%。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自公司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
红授权的议案》披露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股份
4,157,300 股。截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3,525,800 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截止2025年5月17日总股本895,235,828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13,525,800 股,即以 881,710,0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64,513,008.4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81,71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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