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应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建立与自身业务特点及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内部控制体系。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保管职责和使用审批权限,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六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经营活动的所有环节,包括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投资管理、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环节。
除涵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外,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当包括各方面专项管理制度,包括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八条 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或者支配。
第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
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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