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营业室(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定期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洲药业”)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不得为非保本型。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2026 年 2 月 5 日,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
(中山)制药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子账户,具体如下: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农业银行台州椒 瑞华(中山)制药 2020 年募集资金现
江支行 有限公司 19910101049999993-10003 金管理子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账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1,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171,159 股,发行价格为 38.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3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80,611.6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619,37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21)36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85.39 元
募集资金净额 990,619,373.71 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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