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8 17:41:01 股吧网页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申报稿)(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 行 保 荐 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殊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三、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4

四、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8

二、发行人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8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有关规定...... 9
四、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 11

五、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情况...... 12
六、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发行人股东是否

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情况...... 12

七、保荐机构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13

八、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5

九、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0

十、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2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民生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曾文强、帖晓东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曾文强: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监。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兴蓉投资配股、金轮股份 IPO、盛弘电气 IPO、景旺电子 IPO、四会富仕 IPO、雷尔伟 IPO、景旺电子可转债、兴森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天承科技 IPO、威尔高 IPO、四会富仕可转债等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前期辅导工作。

帖晓东: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201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北清环能重大资产重组、天源环保 IPO、兴森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天承科技 IPO、威尔高 IPO 等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前期辅导工作。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林熙妍

其他项目组成员:廖思琦、刘江奇、梁宗元、邓韵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 281 号

注册资本 65,375.358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叶森然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17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21 年 8 月 5 日

电话号码 0796-8755789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