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6 号)
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00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0.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356,603.7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91,643,396.23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
字[2022]20481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范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的
部分金额、天水市规划馆项目变更为东坡休闲农业产业园数字文旅项
目、比亚迪南宁迪空间布展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6 年 4 月重新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 8110201013501428322。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东坡休闲农
业产业园数字文旅项目、比亚迪南宁迪空间布展项目、范县文化艺术
中心项目、太原市城市规划博物馆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
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
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孟杰、王润达可以随时在乙
方对公业务营业时间(北京时间【9:30】至【17:00】)内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内部
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有与本协议签章处一致的丙方单
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由
甲方抄送给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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