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薪酬方案。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条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补贴等组成。
2、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每年 8 万元(含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补贴,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4、不在公司任职且不直接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主要以个人业绩及公司经营业绩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月度考评结果和年度考评结果,分别发放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中:月度绩效薪酬在月度考评后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考评后发放,剩余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内支付,最终年度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本薪酬方案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指税前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等费用。
2、除上述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的职工福利按照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形成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通讯费等其他支出按照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5、本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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