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737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5/6/16 - 2025/6/17 2025/6/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
方案》,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3 元(含税)。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494,527,155 股为基数(扣除库存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85,553,197.82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巨星转债”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 510,070,333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7,548,400 股后,参与本次分配的股份总数为 492,521,933 股,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3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510,070,33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7,548,4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92,521,933 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85,551,059.7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本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公司按照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后的股份数492,521,933 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492,521,933×0.1737)÷510,070,333≈0.1677 元/股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
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677 元/股)÷(1+0)=前收盘价格-0.1677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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