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股票简称:巨星农牧 股票代码:603477
转债简称:巨星转债 转债代码:11364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暨“巨星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规定和约定,以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公司”或“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与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西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西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3
号)核准,巨星农牧于 2022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 10.00 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8 号)同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债券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债券简称及债券代码
本次发行的主体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简称为“巨星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48”。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发行数量 100
万手(1,00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2 年 4 月 25 日(T
日)至 2028 年 4 月 24 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2.25%、第六年 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 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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