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8-60119627
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报告
川华信专 2026 第 0276000 号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26第002200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巨星农牧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巨星农牧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巨星农牧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巨星农牧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巨星农牧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巨星农牧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巨星农牧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巨星农牧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表 2
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度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 2025 年期 占用累计 占用资金 2025 年度 2025 年期 占用形成
用 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核算的会 初占用资 发生金额 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原因 占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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